{{ $t('FEZ001') }} 傅亭瑄
{{ $t('FEZ002') }} 教務處|
臺北市「小小美術家 」 113 學年度兒童美術創作展作品評選徵件實施計畫
一、校內收件時間 : 10/25 16:00前
作品繳交地點 : 教務處註冊組
二、作品送件須知- 未符尺寸標準者,一律不予受理審查及評選。
1. 學生個人創作,主題及材料不拘(含水彩、版畫、水墨畫、
設計、電腦繪圖 等)以平面創作為主,立體作品請 將 作
品前、後、左、右四個方向拍攝之照片 黏貼至四開 有顏色的
底紙上送件。
2. 作品作品規格為八開或四開,八開作品請貼於四開有顏色的底紙上(水墨作品務須襯底)。
3. 作者請在報名表「小小美術家的話」欄框中,寫明創作每件中,寫明創作每件作品的想法。
4. 每件作品均需填寫「報名表」,用迴紋針別於作品上,並將「作品標籤」黏貼於作品背面右下角。
5. 「認證10次以上學生」無須參與初審及複審,直接參加本計畫決選。
三、詳情請見實施計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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{{ $t('FEZ004') }} 2024-09-18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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