{{ $t('FEZ002') }} 學務處|
1、參與坊間業者所舉辦各類營隊活動時,應審選合法立 案業者,並檢視與業者訂定契約內容,應包含履約責 任、業者安全防護與緊急救護規劃等風險評估事項。
2、學校應宣導注意契約所定下列業者應負義務相關事 項:業者因辦理活動相關所持有學生證件、印鑑及相 關資料,除供營隊動申請外,不得移作其他用途;若 因洩漏個人資料致學生受有損者,依個人資料保護法 相關規定處理。
3、注意事項第8點定有契約不得有營隊活動中突發或未能 預防等原因,致學生受有損害時業者應予免責之約定。
4、注意事項9點針對業者義務部分規定略以:「學生於營 隊活動行程中發生疾病或事故時,業者應為必要協助及處理;所生費用,由學生負擔。但業者對於學生意 外事故發生有故意或過失者,其所生費用,由業者負 擔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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{{ $t('FEZ004') }} 2025-07-30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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